足球竞彩网

部  门
街  镇
政策解读 | 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的解读
日期:2026-07-30
字 号: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2025年11月3日,形成《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初稿,并向区级部门和各镇街征求意见;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6月16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6年6月18日,通过区发展改革委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形成《通告(送审稿)》;2026年7月20日,经区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告》包含四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限行车辆类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其中,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二)明确限行时间。从2026年10月8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限行区域。

(三)明确限行区域。江南城区长江大桥南桥头以东,乌江大桥以西,迎宾大道、仙鹅路、宏声大道以北城区范围;南滨路全段;妙音路、太乙大道以西,集锦大道以南,鹤凤大道以东,聚源大道、聚业大道以北。有关限行区域不含长涪高速、南涪高速路段。

(四)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进行处罚。


分享文章到:
图文解读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