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林业局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力做好“护绿、增绿、用绿、活绿”四篇文章,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贡献林业力量。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林长之责,强化管护效能。
一是持续发力推深做实林长制。完善“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区总林长靠前调度履职,主持召开总林长会议2次、巡林10次、作出工作批示8次,推动解决重大问题3项;区、镇、村三级林长分片包干,选聘生态护林员453名,实现山林管护全覆盖、无死角。二是抓实制度规范闭环运行。修订完善林长会议、巡林履职等9项基础制度,结合资源分布与年度重点任务,实行“一长一册”动态巡林清单管理,各级林长累计巡林3万人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56个。三是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深化“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1+N”协作模式,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持续开展“护绿2025”等专项整治,形成“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二)巩固森林之本,厚植生态基底。
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突出应绿尽绿、适地适树,统筹推进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2.08万亩、森林修复2.11万亩、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5万亩,总投资52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4206万元、区级配套1051万元)。扎实开展名木古树复壮保护,完成21株古树保护工作。全区森林蓄积量达1376万立方米。二是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开展“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涪陵”义务植树活动,全区累计60余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210万余株。三是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政策。2025年累计发放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698.25万元,惠及农户19.5万户,有效激发群众护林积极性。完成197.33万亩森林保险投保,实现区域内森林“应保尽保”。
(三)强化资源管护,筑牢生态屏障。
一是严查涉林违法行为。查处整改2024年森林督查违法项目11个、整改到位率100%。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3起,收缴罚款502.67万元,持续规范林区管护秩序。二是要素保障助发展。建立林地地类联合认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有效保障了石柱至重庆高速公路涪陵北环段工程、焦石页岩区域平台调整及改建项目等14个重点项目共计52.2亩林业地块用地顺利落地,累计办理林地审核审批303宗、涉及林地6285亩,征收植被恢复费4370万元。三是守住防火防虫安全底线。健全森林防火“一长三员”“十户联防”和早期火情“135”处理机制,2025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清理死亡松树10余万株,累计拔除疫点7个,疫情面积下降9.9万亩。四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配合全市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对历年涉自然保护地50个问题开展“回头看”,牵头核实疑似问题图斑88个,经核实均未发现违规情况。积极做好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3起。完善并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完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发现保护级物种308种、重庆新纪录物种1个。救助野生动物56只,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71笔、21.88万元。五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编制《“大仙女山片区”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行动方案》,创新制定“大仙女山片区”配套制度,构建“3165”林业金融发展模式,培育完成“三兴”行动先行试点村2个、林业大户3个、“兴星”之家4户。六是高质高效办理人大意见建议。将生态文明领域人大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办结2件生态文明领域人大意见建议,规范办理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代表满意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亟待破解。因整合优化方案尚未获得国家批复,边界不清、区域重叠等问题长期存在,制约保护地的科学管理和长远发展。二是森林资源管护仍面临一些实际问题。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存在“未批先占、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三级”林长履职尽责。适时召开区级林长会议、林长制成员单位部门联席会,及时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化“林长+”工作协同,闭环落实第1、2、3、4、5号市总林长令。
(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万亩、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16.24万亩。加强国土绿化项目后期管护,巩固项目成果。
(三)抓实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监管,优化行刑衔接机制,构建跨部门协作治理格局,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严格森林资源用途管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抓好森林防灭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四)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推动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开展总规编制与勘界立桩。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深化“清风行动”及鸟类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聚力打造林改标志性成果。试点运行林业生态票制度,深化“林场+科研院所+集体经济组织+林农+国企”合作模式,深化差异化改革亮点,以武陵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为契机,扶持发展花卉、露营、避暑、康养等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