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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20086700333/2026-00036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足球竞彩网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7-13
  • 发布日期
  • 2026-07-27
  • 标题
  • 足球竞彩网-竞彩足球网 办公室 关于印发《足球竞彩网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陵府办发〔2026〕13号
  • 有 效 性

足球竞彩网-竞彩足球网 办公室 关于印发《足球竞彩网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6-07-27 来源:足球竞彩网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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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高新区(综保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足球竞彩网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足球竞彩网-竞彩足球网 办公室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足球竞彩网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油气长输管道系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清单详见【附件9.1】。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自然因素、管道本体及管道附属设施等原因引发的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置。

油气长输管道是指按照《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或《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建设,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长输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

1.3.2足球竞彩网 其他应急预案启动后,其救援行动涉及油气长输管道,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到位,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指区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指负有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包括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有关镇街园区(指有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过境及分布的区内各镇街和园区,以下简称“有关镇街园区”)和油气长输管道运营单位(以下简称“管道运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健全救援力量、资金经费、物资装备等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快速高效应对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4)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管道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应对处置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应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援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1.5.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1.5.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1.5.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6风险分析

目前,涪陵行政区域内共分布油气长输管道共计400余公里,油气长输管道基本信息详见【附件9.2】。输送介质为天然气,属微含硫类天然气或不含硫类天然气。其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有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等。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主要包括天然气泄漏,以及泄漏后积聚的天然气遭遇明火、电火花、静电释放、雷击等点火源引发的火灾事故,泄漏扩散至密闭空间时还可能导致爆炸、中毒、窒息等衍生灾害。

油气长输管道泄漏事故诱因主要包括:在管道本体及附件方面主要是设计缺陷、材质选择不当或安装施工中因焊接、法兰连接质量缺陷导致强度不足,运行中受电化学腐蚀、微生物腐蚀、杂散电流腐蚀易形成穿孔,长期使用后密封件老化、接口松动也会造成密封失效;在外部损伤层面,人为因素主要是第三方违规开挖、机械碰撞引发物理损坏;自然灾害则包括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冲击,以及极端温差引发的管道形变;在运维管理上,日常巡检频次不足、阴极保护系统失效、未定期开展检测检验、安全阀或紧急切断阀失灵等安全设施失效、管道缺陷未及时修复等会造成设备“带病运行”;在运营调控中调度指令失误、压力调节系统故障、误损作易导致管道超压运行,引发焊缝开裂或管件破损。

足球竞彩网 内油气长输管道主要分布在敦仁街道、崇义街道、荔枝街道、江东街道、江北街道、龙桥街道、李渡街道、马鞍街道、义和街道、白涛街道、蔺市街道等11个街道,焦石镇、罗云镇、百胜镇、石沱镇、清溪镇、新妙镇、南沱镇、大木镇、武陵山镇等9个镇以及涪陵高新区(涪陵综保区)、白涛工业园区(含清溪、临港组团)等园区。其中部分邻近村庄、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构成高后果区(高后果区具体位置、后果等级、疏散半径等信息参见【附件9.3】。

2组织指挥体系

2.1区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统筹协调下,成立区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区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成员单位:

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涪陵气象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镇街园区、管道运营单位。

2.2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区政府立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筹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指挥调配应急救援力量、物资装备,推进现场抢险救援、人员疏散、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事故得到高效处置。当事故扩大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先期处置的同时报请市指挥部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区一般、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参与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学救援、秩序维护、舆情导控、应急保障、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8个工作组。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9.4】,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框架图详见【附件9.5】。

2.3专家组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依托现有的技术专家队伍,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必要时组建专家咨询组,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技术方案制订与指导工作。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与风险分析

3.1.1监测

(1)管道运营单位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研究,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事故统计分析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智能化数据采集、监控系统和管道监测检漏等技术装备配备,对高后果区、管道穿跨越处、站场、阀室、第三方施工活动频繁的管道区段、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或平行处、第三方损坏高发或易发区段、高风险管段等管控区域进行重点监测,发现可能造成事故的情况,且需要属地镇街、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及时进行报告。

(2)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督促油气长输管道运营单位加强风险监测,及时掌握油气长输管道风险动态;及时处理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的有关问题。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各镇街园区、管道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监测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长江水文、规资、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及时将监测到的地质灾害、水文、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信息通报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3.1.2风险研判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研判,分析监测结果、发展趋势,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在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段,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风险监测研判。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依次以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进行标识。

3.2.2预警信息发布

三级、四级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发布。一级、二级预警信息由市级相关部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参与事故应对处置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和单位,以及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组织和社会公众。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事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预警信息的发布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手机、报刊、通信与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针对特定人群、特殊场所以及警报盲区,组织人员逐户通知或针对性地通知。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受影响的镇街园区、管道运营单位应视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受影响的镇街开展值守并及时报送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指市能源局)报告,通报相关的区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协调调集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的准备工作;督导管道运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

(2)有关部门

依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风险防控应对方案;确定风向和疏散范围;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制定疏散计划、组织事故风险影响区域内人员提前撤离,安全有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停电停气;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有关镇街园区

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社区)、村民小组(小区)、户;适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转移、疏散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协助做好停电停气停业停课等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和反馈预警信息;对现场采取警戒措施。

(4)管道运营单位

加强对相关油气长输管道监测、巡护;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协助属地镇街提前疏散、转移、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通知本单位抢险救援队伍、专业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队伍、物资、装备等;对有关油气长输管道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3.2.4预警调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按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三级、四级预警级别有可能上升为二级以上的,应及时上报重庆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处置与救援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程序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管道运营单位应立即向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023-72288002)和区应急管理部门(023-72230615/12350)报告,同时报告属地镇街园区,并及时向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119”“12350”报警电话报告,或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向区政府报告。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事发地镇街园区应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报告。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区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向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4.1.2报告内容

电话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基本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内容;书面报告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4.1.3续报终报

对首报要素不齐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每2小时续报事故进展。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包括处置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1.4信息通报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区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信息,通报、报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因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属地镇街、园区、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通报。

信息报告流程图详见【附件9.6】,事故信息报告格式详见【附件9.7】。

4.2响应分级

按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初判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应急响应等级详见【附件9.8】。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管道运营单位为先期处置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营救遇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采取关闭、停输、封堵、围挡、喷淋、泄压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油气管道,防止泄漏油气蔓延扩散,同时做好管道泄漏油气的回收、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事发地镇街园区第一时间调动应急队伍,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实施现场事故救援。

4.4启动条件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启动Ⅰ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启动Ⅱ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启动Ⅲ级响应。对于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4.5启动程序

发生一般、较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区政府立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判定或预判符合Ⅱ级、Ⅲ级响应条件的由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区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宣布启动,需要市级层面支援协调的,及时报告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当事故扩大或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由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启动或升级响应的建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宣布启动,并立即报请市管道主管部门按程序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

4.6响应措施

4.6.1Ⅱ级、Ⅲ级响应启动后,区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带队赶赴现场,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市级层面派出工作组时,接受其工作指导。Ⅰ级响应启动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设立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

4.6.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工作组分工,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求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Ⅰ级响应还应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安排的任务和提出的要求,制定方案并落实。

(1)信息获取。全面掌握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危害程度等重要信息,结合事发地人口、重要目标物、水利、地质、森林和基础设施等情况,开展会商研判,科学制定抢险救援、防范次生衍生灾害事件等工作方案。

(2)人员搜救。搜救被困人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同时避免造成次生伤害。

(3)隔离疏散。根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程度等情况,设立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4)控制危险源。通过关闭阀门、停止作业等方法切断油气长输管道进行危险源控制,防止事故扩大。

(5)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视救援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机械通风、防火防爆等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如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区政府按程序启动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医疗救治。调集医疗力量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及时转运重症伤员;掌握救治进展情况,视情况增派医疗专家、调配急需医疗物资;做好伤员心理疏导工作。

(7)维护稳定。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维持治安秩序;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情绪安抚、法律援助服务等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环境保护。做好泄漏石油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采取措施避免污染物进入河流等,尽可能地减少对外部环境的污染。

(9)民生保障。及时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确保事发地及周边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10)事故调查。对事故证据进行搜集和留存,寻找证人并记录证言,控制事故责任人和嫌疑人等。

4.7响应调整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经启动应急响应的主体充分研判后,可降低响应级别。事故事态扩大超出响应主体职责或处置能力时,承担组织指挥职责的指挥部可提出提高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由上一级组织指挥机构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流程图详见【附件9.9】。

4.8信息发布

4.8.1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重要信息,主动公开事故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公众防范指引,并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持续做好后续信息更新发布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

4.8.2各部门(单位)需主动配合、如实提供职责范围内已知和预判信息,由舆情导控组牵头统筹、汇总汇报至应急指挥部。Ⅱ级、Ⅲ级响应的事故信息由应急指挥部对外发布,Ⅰ级响应的事故信息由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对外发布。

4.8.3所有参与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严禁编造、传播事故虚假信息、不实言论。对违反本要求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确保事故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9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组织专家、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Ⅱ级和Ⅲ级响应的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引发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事态得到全面控制,管网恢复运行,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时,指挥部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有序撤离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必要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Ⅰ级响应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后,由市综合协调组转发相关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现场清理、环境污染消除及设备检查、生产恢复由事发管道运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事故伤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事发地镇街园区、管道运营单位对在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在抢险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运输车辆和占用的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补偿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事故调查

(1)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协助上级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区政府或授权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2)调查评估组应查明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形成调查报告。

5.2.2评估复盘

在事故现场处置完毕、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向区政府提交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召集各有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

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事发单位、事发地镇街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复盘。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应急处置全流程,重点评估响应启动、资源调配、部门协同及处置措施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形成复盘评估报告,提出优化方案,为后续同类事故处置提供经验,推动油气长输管道应急管理持续改进。

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流程图详见【附件9.10】。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1)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力量,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积极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2)区政府依托管道运营单位组建区级油气长输管道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与区消防救援局、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等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指导日常训练、组织定期演练等方式保障队伍战斗力,确保应急响应时可统一协调、指挥调配各类救援力量,提升本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救援处置效能。

(3)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加强技能培训,满足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需要。

6.2物资和装备保障

(1)管道运营单位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2)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储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管理台账,方便进行调用和管理。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调动相关救援队伍和装备,调拨事故处置所需的应急物资。

6.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联动机制,确保应急状态下语音、数据、视频等通信线路的稳定畅通。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通、市政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应急抢险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5技术保障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鼓励管道运营单位加强管道保护基础理论研究,支持用于管道保护、事故应急处置的新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进管道保护智能化、信息化。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为油气长输管道日常监测预警及事故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6.6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为本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处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7预案管理

7.1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区应对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行动依据,是指导管道运营单位编制相应预案的文件。管道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7.2预案衔接

本预案与《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足球竞彩网 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衔接。途经本行政区域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营企业编制的相应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衔接。

应急预案衔接关系图详见【附件9.11】。

7.3预案备案

本预案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印发,报市能源局备案并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7.4应急演练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至少每3年组织1次本行政区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管道运营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能力,并通过对演练过程的总结评估,修订完善其应急预案。

7.5修订评估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每5年组织有关区级部门和单位开展1次预案评估,提出预案修订意见;根据编修工作规定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7.6宣传培训

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涉及油气长输管道有关部门、镇街园区、管道运营单位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普及油气长输管道的危险性、事故潜在危害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管道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各管道运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不断提高自身应对长输管道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应急预案管理、宣传、培训和演练图详见【附件9.12】。

7.7奖惩与责任

7.7.1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发展改革委上报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急关头,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抢救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故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灾难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其他有特殊贡献者。

7.7.2有下列行为之一,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灾难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误报事故情况,延误处置工作的;在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灾难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或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足球竞彩网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涪陵府办发〔2018〕45号)同时废止。

9附件

9.1编制依据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6月2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4年1月31日修订并施行)

(7)《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六届〕第29号)

(8)《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9号)

(9)《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

(10)《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

(11)《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105号)

(12)《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3〕105号)

(13)《足球竞彩网 突发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涪应急发〔2020〕17号)


9.4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9.4.1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指挥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全面组织指挥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或相关副主任),协助指挥长组织指挥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秩序维护、警戒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保障、事故善后等工作。根据事故类型可增补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

(3)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召开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命令,听取各工作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办汇报事故处置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收集掌握涉及事故有关信息。承担区委、区政府、区安委办交办的其他任务。按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9.4.2成员单位及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现场指挥部会议,协调综合性事宜,督导事件处置进展,收集报告事故信息,协调应急抢险器材和物资等。调集相关专业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和器材参与救援。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制定宣传口径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实时关注舆情进展,做好舆情监测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综合性事宜,督导事件处置进展,收集报告事故信息等。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组织专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技术方案和防范措施。督促事发管道运营单位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经区政府授权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区委宣传部:提出事故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收集、跟踪舆情,组织和协调开展舆论引导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事故新闻发布、报告中出现的问题。

区委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保障;协调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涉及下游城镇燃气企业的联动和前期处置等工作。

区公安局:实施事故现场警戒,配合相关部门和事发地镇街园区、事故责任单位开展人员疏散;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配合做好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网络舆情监控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遇难人员殡仪,协助事发地镇街园区做好家属慰问等善后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为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提供地理测绘等信息支持,提出应急处置建议,配合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污染的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予以指导。

区住房城乡建委:协调对受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

区城市管理局:组织抢修在事故中损坏的有关直管城市道路及照明等设施,指导协调在事故中损坏的有关城市供水管线抢修工作。

区交通运输委: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公路抢险保通工作,组织、督导公共交通运力配合开展人员的疏散避险,配合做好穿越江河的长输管道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生活物资。协助做好事故对商贸流通企业可能造成的生活必需品损失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评估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紧急医学救援及应急心理援助,核实事故伤亡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制定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抢险救援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检验机构对事故有关的特种设备和遗留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涪陵气象局:提供有关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和实时气象资料。

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组织电信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事发区域通信畅通。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信息发布和传播、舆情监测和分析。

区消防救援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资源调配等工作。负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承担油气长输管道火灾抢险救援任务,对事故中的被困人员进行救助,配合油气管道运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侦检,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进行器具堵漏、冷却抑爆、关阀断源等。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总工会:指导事发以及涉事企业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涉及油气长输管道的各镇街园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应急预案;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应急抢险、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物资供应、伤亡统计、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事发管道运营单位:负责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提供事故风险评估情况,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对油气长输管道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8应急响应等级

一、Ⅰ级响应

对应事故等级为特别重大、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启动条件:

(一)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初判发生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至Ⅰ级。

二、Ⅱ级响应

对应事故等级为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启动条件:

(一)初判发生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二)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至Ⅱ级。

三、Ⅲ级响应

对应事故等级为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启动条件:

(一)初判发生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二)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的轻微事故(指未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无人员伤亡或仅造成人员轻伤,无直接经济损失或直接经济损失显著低于1000万元的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至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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